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林区政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林区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发布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在林区政府坚强领导下,按照推动行政权力全过程公开、公共服务全流程公开、社会关切全方位回应的原则,着力推进公开解读回应及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增强生态环境工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体系
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办公室为信息公开工作牵头科室,各业务科室相互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在全局构建起了“统一领导,分级落实,部门协作,责任到人”的立体工作体系,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提高政务信息公开质量
一是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实行网站信息公开领导审批制度和专人管理维护制度,规范版面编排,全力提高政务信息公开质量,维护政府网站的信息权威性和严肃性;二是不断优化信息公开服务水平,及时发布和转载生态环境信息及工作动态,完善、丰富环保网站信息内容。
(三)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林区生态环境局从扩大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出发,采取多项措施,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22年12月31日在门户网站上发布生态环境信息389条,其中工作动态信息124条、政策文件17条、通知公告21条、其他主动公开信息227条;受理网上问政2件;重点公开内容包括以下7类:一是机构信息类。公开机构职能、内设机构、领导简介、办公地址、常用电话等基本信息,并根据人员或分工变化及时更新。二是政策及规范性文件类。及时公开上级制定的规范性、政策类文件,并进行解读,2022年度我局未制定规范性文件。三是工作动态类。及时公开日常工作动态,分享环保知识,传播正能量信息。四是行政执法类。公开林区生态环境局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决定等,并完善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申请材料目录。五是环境新闻类。及时发布神农架林区生态环境保护新闻信息,转发上级重要环境信息及工作动态信息。六是财政信息类。按要求公开林区生态环境局预算、决算情况,及时上报污染防治项目申报、规模及投资情况。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落实《条例》要求,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原则,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合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2022年,林区生态环境局共收到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已全部按时办结。
(五)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依申请公开办理和政策解读等要求,按要求对外发布本单位2022年度政策文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管理。
(六)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为政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6个板块,开设污染防治、环保督察、绿色创建、环境质量、疫情防控等专栏,扎实做好“双微”更新发布工作,精准及时推送,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七)监督保障情况
林区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职责分解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对各科室、站、队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提醒,并根据第三方反馈的问题及时进行督办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林区生态环境局未制定发布规章或行政规范性文件,按要求对外发布本单位2022年度政策文件18份。处理行政许可9件,行政处罚1件,行政强制0件,无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9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均属于自然人申请,其中:予以公开4 件,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1件,无上年结转和结转下年的公开申请,按时办结率达到10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5 | 0 | 0 | 0 | 0 | 0 | 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上年度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主动公开内容公开不够及时和规范;二是部分栏目更新内容不够,质量不高,不能达到上级标准。
采取的措施:一是继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培训范围,提高全局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单位整体对政务公开政策和要求的把控力度,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二是聘请林区融媒体中心对我局网站进行管理,进一步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督办力度,推进法定主动公开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及时进行改进。
(二)本年度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2年存在的问题:一是需要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格式;二是个别栏目,因业务量少导致信息更新不够及时。
工作打算: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继续将政务公开作为我局重要工作内容,认真抓好抓落实,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制度的规定,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具体、全面。三是做好补差补缺,对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对还没有及时公开的政策及信息进行自查,及时完善相应栏目和相关内容。四是形成长效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党建工作、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2年,我局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无数量、频次超过合理范围的,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共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1件。其中,建议1件(主办1件、会办0件),提案0件(会办0件)。为“关于坪阡古镇旅游经营户油烟净化管道下地的建议”,该建议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办结率、沟通率、满意率和网上公开率均为100%。
(三)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1.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统筹用好各类信息发布平台发布疫情防控进展信息,及时充分回应社会关切,防止引发疑虑和不实炒作。
2.高质量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局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动态更新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动态更新工作机制。
3.进一步落实《条例》要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积极公开本单位信息,最大限度保障公民知情权。加强学习,强化服务理念,不断增强党员干部职工公开意识、服务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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